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奖助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12 浏览次数: 1049

泰院学发〔2018〕32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奖助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目前我校设有“伯藜”助学金、“福彩”助学金、“鸿泰”奖助学金、“纬创”奖助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为更好地落实社会助学项目,现将2018年度泰州学院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伯藜”助学金已另行通知):

一、“福彩”助学金

1.资助对象及人数:2018级江苏籍家庭困难学生40人。

2.资助标准及发放方式:5000元/人,助学金汇入江苏省福彩中心统一办理的农业银行爱心助学卡中。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章守纪,无违法违纪现象,未受到任何处分;

(3)品德优良,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懂得感恩,阳光向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4)学习成绩优异,高考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在前50%;

(5)2018年未接受其他社会类资助。

二、“鸿泰”奖助学金

1.奖助对象及人数: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45人,其中学业进步类10人、励志自强类10人、少数民族类5人、学术创新类10人、公益志愿类10人。

2.奖助标准:2000元/人。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5)捐赠方要求须具备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泰州学院“鸿泰”奖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三、“纬创”奖助学金

1.奖助对象及人数:奖学金3人,助学金3人。

2.奖助标准:3000元/人。

3.奖学金申请条件:

(1)2019届优秀毕业生;

(2)曾获校级奖学金,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均分在80分以上(或专业排名在前20%);

(3)品德优秀,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违反校纪校规处分;

(4)同等条件下﹐愿至纬创工作的学生优先。

4.助学金申请条件:

(1)2019届优秀毕业生;

(2)通过学校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曾获校级奖学金,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均分75分以上(或专业排名在前30%);

(4)品德优秀,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违反校纪校规处分;

(5)同等条件下,愿至纬创工作的学生优先。

四、工作流程

1.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10月15-10月16日)。申请“福彩”助学金,需递交《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1000字以内的申报陈述;申请“鸿泰”奖助学金,需递交《泰州学院“鸿泰”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复印件;申请“纬创”奖助学金,需递交《“纬创泰州优秀学子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奖学金申报者需提供成绩单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个社会奖助学金只可申请一项。

2.各院(系)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10月16-10月19日)。根据名额分配(附件1),综合学生表现,上报候选人名单,“福彩”助学金需填写2018年度江苏福彩“爱心助学活动”名单汇总表(附件3)。

3.学校评审(10月20日-10月26日)。学生工作处对各院(系)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差额确定社会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生名单,校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分别报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鸿泰”基金会和纬创资通(泰州)有限公司。

4.举行仪式并发放奖助学金。

五、其他事项

1.各院(系)对申报人员需严格把关,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日。

2.各院(系)于10月19日将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此项工作联系人:杨卉老师,电话:13016745008。



泰州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社会奖助学金评审通知

泰州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15日印发


附件1

社会奖助学金人数分配表


学院(总人数/非2018级学生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

“福彩”助学金上报人数

“鸿泰”奖助学金上报人数

“纬创”奖助学金上报人数

人文学院

(997/173/28)

6

各学院每分类上报人数:

学业进步类2人

励志自强类2人

少数民族类1人

学术创新类2人

公益志愿类2人


各学院奖学金上报1人

助学金上报1人

计算机学院

(991/195/30)

6

数理学院

(663/137/21)

4

外国语学院

(914/190/26)

6

医药化工学院

(635/108/28)

6

教科学院

(940/108/11)

2

船机学院

(455/124/49)

10

音乐学院

(591/84/17)

4

美术学院

(727/144/25)

5

经管学院

(1027/204/49)

10

体育系

(24/5)

0

合  计

(7963/1472/)

59

99

22





附件2

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

学生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院、校


班级


家庭地址

县(市、区)        镇(乡)

联系方式


家庭基本情况

父亲


工作单位


母亲


工作单位


家庭人口


家庭上年纯收入情况


申请理由

(详细填写)




院系评审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学校评审及公示意见


负责人:                公章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学校,一份报省福利彩票发行中。


附件3:

2018年度江苏福彩“爱心助学活动”名单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就读高校及专业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单位(盖章)




附件4

泰州学院“鸿泰”奖助学金申请表

姓名


学院


民族


班级专业


学号


政治面貌


宿舍号


手机


平均学分绩点


综合素质

测试排名

第一

学期

第二

学期

第三

学期

第四

学期

第五

学期

第六

学期

第七

学期

第八

学期









是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困难类别


家庭情况量化测评得分


获得其他

奖助学金情况


家庭情况


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荣誉奖励


承诺书


本人所提供信息及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签字:

                        日期:

班主任或

辅导员意见


                       签字:

                       日期:

学院意见


                        签字:          

                        日期:                                              

附件5

“纬创泰州优秀学子奖助学金”申请表

市镇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名


性别


近  期

免  冠

照  片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出生日期

年月日

民族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现在读学历


现在读学制


申

报

类

型

奖学金□

申报对象:应届本科/大专/中专生

申报条件:

1. 品德优秀,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违反校纪校规处分者;

2.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 曾获校级奖学金,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平均达80分以上﹐或在专业排名中为前20%;

4. 同等条件下﹐愿至纬创工作的学生优先.

助学金□

申报对象:家庭贫困的应届本科/大专/中专生

申报条件:

1. 品德优秀,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违反校纪校规处分者;

2.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 曾获校级奖学金,上一年度的学习成绩平均达75分以上﹐或在专业排名中为前30%;

4. 家庭经济困难, 需提供社区开具之相关证明;

5. 同等条件下﹐愿至纬创工作的学生优先.

就业奖助学金□

申报对象:在读本科/大专/中专生

申报条件:

1. 品德优秀,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违反校纪校规处分者;

2. 实习期间表现优异;

3. 在纬创实习至少三个月以上;

4.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需提供社区开具之相关证明).

高中毕业学校

学校 年级 班

就读高等院校

院校系

专业班级

专业特长及

荣誉证书

  

  

  

现就读学校

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纬创资通

(泰州)有限公司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泰州市开发区

管委会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注:1.请提供上一学期成绩单(盖章有效)以及大学期间获得荣誉证书、专业技能证书的复印件;

2.如申报助学金的学生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

3.本表一式二份,纬创资通(泰州)有限公司、泰州市开发区管委会各存一份。